一、自己上诉婚姻无效可以吗
自己上诉婚姻无效不可以。婚姻被确认无效后确实不可以上诉。被确认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 子女抚养 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二、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是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的,应当对于无过错方适当的多分部分财产,对有过错的当事人少分或者不分。具体的分割份额有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或者是判决处理。
三、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 结婚 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和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造成的,一经当事人申请,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均不予受理。
Copyright © 2019- unap.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